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精神,为进一步使国家精品课程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广泛应用和共享,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2010年下半年学校推荐相关课程教师参加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承担与所开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骨干教师。
二、培训内容
精品课程师资培训以精品课程的教学经验、理念、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培训内容。
三、主讲教师
主讲教师由国家精品课程项目主持人和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担任。
四、培训方式
利用教育部设在安徽师范大学的网络培训系统进行实时培训和互动交流研讨。
五、培训课程、时间和地点及资助形式(见附件)
培训地点:
1、安徽省内培训点设在安徽师范大学老校区科技楼2楼
2、培训点在安徽省以外地区的,由参加培训教师自主联系培训地点。
培训当天报到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老校区科技楼2楼
培训前一天报到地点:芜湖市北京东路一号安徽师范大学内(老校区)综合楼5楼
乘车路线:火车、汽车站:乘4路到安徽师范大学站下;
宾馆住宿:
安徽师范大学专家楼宾馆(单间:140元/天;标间:140元/天)*安徽师范大学内
芜湖市海员宾馆(单间:120元/天;标间:120元/天)*安徽师范大学西门
六、报名方式
1、有关学院推荐一名讲授相关课程的骨干教师参加培训。
七、研修费用
学校资助课程:培训费、住宿费(省内外培训点参照安师大标准)、交通费(外省培训的火车票费用)由学校资助,其他费用自理。
八、其他事项与要求
对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颁发由高等教育司和人事司共同签章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教师需在本学院内做相关课程培训的报告,学院应组织同教研室或相关课程的教师参加课程观摩。未完成此项工作的,学校不资助。报销费用时请携带学院关于完成此项工作的说明和相关培训证书。
学校联系人:吴永辉电话:5786165
安徽师范大学联系人:汪海燕 电话:0553-3869726
校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