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教秘人[2009]54号文件《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新进教师岗前培训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09年新进教师、2008年未参加岗前培训教师及考试未通过人员。辅导员也应参加培训。其他新进人员根据本人意愿自愿选择。
二、培训内容:见《课程表》。师范类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毕业生可免修《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三、培训形式:授课、观看视频、自学和参观考察相结合(视频教学材料请到人事处网站“师资建设”栏目下“岗前培训”专栏中下载或观看)。
四、培训时间、地点:9月19日-10月25日在茶叶楼117多媒体教室。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由学校支付;教材、考试及证书费每人180元,由参加培训教师自理;补考人员按每门课程20元交纳(以上费用请缴至校财务处)。
六、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应按时到课,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因事因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报人事处同意。
2、培训结束后,每位新教工须提交一份2000字以上的自学小结。
七、其他:参加培训人员于2009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培训报到人事处报名,报到时带缴费发票和2张2寸照片。
联系人:任冬冬联系电话:5786165
人事处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