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学年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现将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寒假从2010年1月22日(星期五)起至2月28日(星期日)止。学生于3月1日、2日报到注册3月3日(周三)上课,各学院在3月2日下午5时前将学生到校情况报学生处。
寒假期间,干部、职工原则上不放假,各单位安排轮休;教师推迟一周放假。各单位假期要安排值班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1月29日前分别报校办公室和保卫处,教职工2月22日(星期一)到岗。
二、教学工作
各单位按要求完成2009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与审核、本学期评教及下一学期课程课表编排工作。期终考试、考查的各环节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执行考场纪律,严禁作弊,对考试作弊学生和监考不力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师要抓紧时间阅卷,1月29日(星期五)前,本、专科生考试成绩必须报送完毕,否则按教学事故论处。
三、公共楼宇的管理工作
寒假期间,教室、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 1月26日(星期二)下午5时,除集中安排住宿外,各学生宿舍楼停水、停电。留校学生由学生处会同后勤集团和大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协调食宿安排,八教一楼西边教室作为学生自习教室全天开放。各单位要加强对办公场所、实验室等的管理。后勤集团要保证科研用水、用电的供给并安排人员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总务管理处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寒假期间,所有人员出入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等要凭有效证件。
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度假。假期中因实验实习、社会实践,以及路途遥远、家庭困难等原因需要留校住宿或推迟离校、提前到校的学生,由其个人申请,所在学院或研究生导师审核,报学生处或研究生学院批准,留校住宿学生名单于1月21日(星期四)前分别报学生处和研究生学院。留校住宿学生由所在学院或研究生导师负责管理。
四 、寒假作息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