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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校级及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3阅读数:
根据《cc网投专业平台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校教字〔200929号)和《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皖教秘高〔201028号)和项目规划安排,现将2010年度校级及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范围和限额
校级特色专业:10个左右,每个学院推荐1项。
校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5个左右,每个学院推荐1项。
校级教学团队:10个左右,每个学院推荐1项。
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资助60项左右。
校级教学成果:70项左右(其中,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和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10)。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和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每个学院和相关管理单位各推荐1个。
申报要求参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详见http://www.ahgj.gov.cn/QRMISwww.ahgj.gov.cn)。
二、校级项目申报材料和申报要求
1、各类项目申报书统一使用安徽省教育厅印制的表格。请在(http://www.ahgj.gov.cn/QRMIS)或(www.ahgj.gov.cn)网址下载。
2.每个项目的申请材料。按照各个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三、校级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6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传美;电话:5786170
四、省级项目的推荐
在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的基础上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配额及申报范围如下:
1、特色专业。
配额:基础性指标4项(其中独立学院2项)。
范围:已立项的校级特色专业及2010年新立项的特色专业。
2、教学团队。
配额:基础性指标3(其中独立学院1项)
范围:已立项的校级教学团队2010年新立项的校级教学团队。
3、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配额:基础性指标2(其中独立学院1项)
范围:2010年新立项的校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已立项的校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4、教坛新秀。
配额:按教育厅核准的指标推荐。
范围:往届校级教坛新秀,按条件择优推荐。
5、教学研究项目。
配额:36项(其中独立学院6项)。其中,教改工程研究计划项目不少于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60%;申报省级重点项目的比例应不超过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25%
范围:2010年新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近两年立项的且未获省级资助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6、教学成果奖励。
配额:25项(其中独立学院5项)。其中一等奖5(独立学院1),二等奖7(独立学院1),三等奖12(独立学院3)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和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2项(其中独立学院1项)。
范围:2010年新评选校级教学成果;2008年未获省级奖励的的教学成果可申报省级教学成果,按照成果奖推荐要求进行评选推荐。
二○一○年五月十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第七批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SRF)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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