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教学单位: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1〕66号)》文件精神,2011年安徽省继续实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类别。
包括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高校合作联盟建设和分类管理改革试点等。
二、分配到我校的项目配额。
省级特色专业1项,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1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项。省级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要求在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具有良好实践基础的高校可申报。
三、我校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申报数额。
1、特色专业。各单位推荐1项,推荐专业需为校级特色专业。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评审推荐1项到省教育厅。
2、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由学校统筹组织申报。
3、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以农学类专业和工科类专业分别联合推荐卓越农艺师、卓越工程师卓越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协调。
4、省级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由人事处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申报。
5、高校合作联盟建设和分类管理改革试点。由教务处组织有关单位申报。
(二)申报材料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鄢高翔,电话:5786170,手机:13075528203。
附件:1、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1〕66号)
cc网投专业平台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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